法制網記者 游春亮辦公室出租 法制網通訊員 王芳
  今天,深圳竹北買房中院對備受全國關註的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高管馬樂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十億元左右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被告人馬樂,男,碩士研究生文化,原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國內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此前,馬樂涉嫌利用新竹二手餐飲設備未公開信息交易一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通報後,曾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註。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期間,被告人馬樂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全權負責投資基金投資股票市場,掌握了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的標的股票、交易時點和交易數量等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馬樂在任職期間利用其掌控的上述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操作自己控制的“金某”、“嚴某進”、“嚴某雯”三個股票賬戶,通過臨時購買的不記名神州行電話卡下單,先於、同期或稍晚於其管理的“博時精選”基金賬戶買入相同股票76只,累計成交金額人民幣10.5億餘元,從中非法貸款獲利人民幣18833374.74元。2013年7月17日,被告人馬樂主動到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馬樂無視國家法律,作為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票貼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應當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庭審中,被告人馬樂認罪,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經過沒有異議。並提出,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所獲取的收益仍然保存在其所操縱的三個賬戶中,希望能全額退贓。其辯護人認為被告人馬樂有自動投案的情節,且到案之後能如實供述其所犯的罪行,構成自首;被告人馬樂認罪悔罪態度良好,其雖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但獲取的收益並未被揮霍,願意全部退贓,希望法庭能夠對馬樂減輕處罰。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有業內人士指出,馬樂的行為就是典型的“老鼠倉”,即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由於“老鼠倉”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2009年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設了相關條款,以“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對“老鼠倉”進行打擊。此案因交易額巨大,為史上空前,因而備受各界關註。
  據介紹,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就可能構成該罪。
  法制網深圳2月21日電  (原標題:深圳中院開審備受全國關註的博時基金一高管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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